一、 本公司只承接所译文件版权所有人或拥有所译文件翻译权的客户之委托,对文件的来源、内容和用途不承担责任。
二、 本公司将完全参照客户原文格式和文字进行翻译,拒绝任何增删、杜撰和揣译要求,委托方如需更改原文应以书面方式提出,。
三、 鉴于翻译工作的性质,译员不可能精通所有专业领域,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对专业性较强的文件本公司有权利要求客户的专业人士与本公司的译员合作,对所译文件进行合作审校。
四、 本公司只对译文的准确性负责,并有权力要求委托方合作校对译文中涉及有关单位及个人印章、专有名称、特殊编号、图文标记等部分。
五、 除客户提出要求外,出于保密考虑公司一般只负责将原文、译文保存七天,之后将予以消毁,客户对译文有异议请在收到译文七日内提出书面要求,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六、 由于本公司原因造成错译漏译之退款及索赔金额仅限所收译费金额之内。
七、 除非另协议本公司不谋求所译译文之一切版权要求,但保留翻译署名权。
委托方对译文的字体、格式、印刷或其他方面等要求,请填写在相应的栏内,由于拒填写、漏填或填写不清及填写错误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填写人自负。本公司拥有对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本须知未尽事宜欢迎与本公司垂询联系。